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应该如何办理?

来源:法制网时间:2023-05-17 08:20:15

一、

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应该如何办理

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的办理方式如下:

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

1.成立清算组;

2.展开清算工作;

3.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;

4.提出清算方案;

5.分配剩馀财产;

6.终结清算工作。

根据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二十七条
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,无法通知的,应当予以公告。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。

二、

个人独资企业换法人吗

个人独资企业换法人是不可以的,个人独资企业为非公司企业,为非法人组织,不具有法人资格。那么,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,那就无法变更法定代表人。个人独资企业有投资人,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更换投资人,投资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。找法网提醒您,个人独资企业更换投资人,需要提供:

1.备案表;

2.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;

3.转让协议;

4.营业执照。

三、

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

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特征:

1.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。

2.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。这就确立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,并决定了其经营成果也归属于投资人个人。

3.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

4.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的经营实体。这就是要求它必须是一个实际存在的、从事生产经营的、能够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主体,而不能是一个虚构的市场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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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FD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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