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多亏了刘法官,帮我们要回来这救命钱,太感谢你们啦!”一次性拿到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,拿着厚厚的一摞现金,连声道谢。6月19日,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情法并举、倾情调解,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,实现了案结事了,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“真金白银”。
2022年2月10日,孙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刘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,造成刘某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,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刘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,后经司法鉴定,刘某构成十级伤残。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刘某遂诉至社旗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判决被告孙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9.4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孙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刘某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刘嵩强、宣文立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孙某,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。孙某称自己生活确实困难,无力履行赔付义务。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亦未发现孙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年事已高,且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,执行干警们心里很不是滋味。为尽快执结案件,执行干警决定双管齐下,一边耐心通过电话向孙某释法明理,阐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后的不利影响,在外务工生活也将处处受限,寸步难行;一边多次上门找到孙某亲属沟通,通过耐心讲明情理,阐明法理,分析利害,最终,孙某亲属表示愿意出借6万元给孙某,再多也确实拿不出来。在执行出现转机后,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释明情况,孙某也表示理解被执行人实际困难,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。最终,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了6万元赔偿款,至此,本案顺利执结。
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面对申请执行人诉求,该院始终把调解、善意文明的理念渗透到每一个执行案件中,以公平、公正态度平和化解矛盾,尽最大努力做好财产查控及当事人思想工作,最大限度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,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,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。(供稿:焦典范 葛莹)